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在公务出行环节落地见效,引导全体干警以规范差旅管理为切入点锤炼务实清廉作风。近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差旅费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星和各部门主任、内勤参加。
培训会上,计财工作负责人李城奇逐条解读了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重点围绕审批权限、住宿及交通补助标准、报销凭证要求等日常易错环节进行详细说明,并结合实际案例剖析常见问题。在交流发言环节,参会人员就县内出差伙食费报销、多人同行报销流程、特殊情况下标准把握等具体事项踊跃提问,计财部门逐一回应,现场解答疑难问题,讨论氛围严肃而务实,达到了释疑解惑、统一认识的效果。
张星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强化思想意识,深刻认识院党组结合我院实际修订办法的重要意义,把落实差旅规定作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行动,坚决摒弃“花公家钱不心疼”的惯性思维,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内化于心;二要严格贯彻落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将差旅管理的规范程度作为检验作风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严格执行范围和标准,绝不搞变通、打折扣;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制度落实贵在“常”和“长”,要主动对接审计监督、巡察反馈和纪检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确保经得起各类检验。
下一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优化报销流程、设立答疑通道,各部门同步组织二次培训,确保人人遵守、常抓长效,切实将规范财务管理融入日常,为该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检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