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近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了“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专题学习活动。
“在办理一起农民工欠薪案时,老李等人因缺少承包人准确信息,在法院立案陷入困境。我们及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通过多方调查核实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出具支持起诉意见。案件审理中,几名承包人之间互相推诿,我们主动介入沟通协调,反复释法明理,最终促成承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当年腊月二十九,我们与法官一同将工资送到农民工手中,让他们过上安心年,这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体现。”活动中,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莉结合近年所办民生案件,分享了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办案实践的体会。同时,她表示:“民事案件常被称为‘小案’,但每一起背后都关系家庭冷暖、群众期盼。作为检察人员,必须牢记‘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
第二党支部书记莫修总结指出:一方面,作为检察机关的党支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另一方面,作为检察办案人员,必须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丰富研讨选题和研讨方式,持续通过“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的活动载体,引导干警在办案实践中全过程思考总结,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中,不断强化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为大悟加快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奋力打造武汉都市圈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绿色动力源不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