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筑牢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屏障,9月28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训诫和警告等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案例,重申每日签到、按时学习、请假销假、参加集中活动等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任何违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相应惩处,甚至撤销缓刑、予以收监。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从“端正态度,珍惜机会”、“放下包袱,振奋精神”、“恪守纪律,积极改造”三个方面开展警示教育讲话,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时刻绷紧“遵纪守法”之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顺利度过矫正期,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不少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以实际行动积极改过自新,做一个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