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接受监督】以案为鉴鸣警钟 旁听庭审受警示

【字号:    】        时间:2025-08-18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近日,谈某某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大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国家电网职工代表、大悟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代表及全县新录用公务员等13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采用分组示证方式,从主体身份及职责、受贿行为、滥用职权行为、综合证据等方面,构建起逻辑清晰、分类有序的证据体系。依据被告人谈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动机、社会危害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公诉人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围绕案件事实、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依法规范行使权力等方面开展警示教育。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有理有据逐一答辩,以扎实完备的证据链条,有力指控被告人谈某某在担任县属企业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最终,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没有休止符。”此次检察官出庭公诉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清晰有力地还原了被告人忘了初心、丢了使命,最终失守红线、突破底线的犯罪全过程,让旁听人员真切认识到讲规矩、知敬畏的重要性。 

  下一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惩戒犯罪,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大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