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医疗卫生领域落地落实,近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应县卫健局邀请,为全县卫健系统相关负责同志及医疗机构代表举办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培训中,检察干警围绕“为何必须报告”“谁是报告主体”“什么情况必须报告”“如何报告”“不报告的后果”以及“报告后的保护与协作”六个核心问题展开深入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和办案实践,重点提示了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容易忽视的报告情形,帮助参训人员准确把握强制报告制度,提升强制报告的意识和能力。
会上,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强制报告制度的法治意义。强制报告制度已由“道德倡导”全面升级为“法定义务”,落实好这项制度是卫健系统践行法治责任、彰显行业担当的必然要求;二是明确法定职责,精准把握强制报告制度的核心要求。根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后,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必要时同步向卫健主管部门和检察机关通报,不得拖延、隐瞒,并妥善保存证据。法律对报告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免除其报告责任,还会对有功者予以表彰;反之,不报告或阻止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法受到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凝聚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合力。卫健部门与检察机关应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一方面,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制度落实;另一方面,强化信息共享与专业指导,支持医务人员“敢报告、会报告、能报告”,共同构建“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惩治”的未成年人保护闭环。
下一步,该院将加大强制报告宣传力度,以更精准的普法举措、更有力的监督行动,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向重点领域覆盖,让强制报告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