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提升检察人员在庭审中指控犯罪、论辩说理和临场应变能力,近日,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两级院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干警,对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庭审结束后进行了庭审评议,公诉人分享了办案经验及出庭体会。观摩人员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讯问重点突出,通过问答有效揭示关键犯罪事实,举证逻辑严密,公诉意见条理清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效果良好。同时,大家也针对出庭细节与不足之处提出了具体改进建议,通过“观摩+评议+反馈”的方式,帮助公诉人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提升出庭能力。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伦指出,起诉书是检察机关的“门面”,撰写应做到“无一字无证据、无一字不精准、无一字不规范”。他还就加强公诉能力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练”。要强化系统化、专业化培训,通过案例研讨、模拟庭审、辩论赛、庭审观摩等形式,夯实专业基础,切实将训练成果转化为实战能力。
二是“建”。要推进专业化团队建设,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出庭工作机制,组建专门办案团队,确保案件办理质效与出庭效果。
三是“用”。要深化智慧检务系统应用,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检察办案新模式,以科技赋能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四是“学”。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主动更新法律思维,丰富知识储备,做到多办案、多出庭、多反思、多学习,全方位提升出庭公诉能力。
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既是对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能力的一次实战检验,也是一次“靶向提质”。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持续提升出庭实战能力,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公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