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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大悟检察: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

【字号:    】        时间:2023-06-05      

  近日,大悟县检察院举行主题为“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的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期望通过大悟未检品牌的培育打造,发挥品牌的辐射、带动效应,更好推动大悟检察未检工作提质升档,更好形成百花齐放的大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孝感日报、大悟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受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大悟县检察院未来工作室主任方春菲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同时通报了两高近期通报的三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对三名罪犯依法判处死刑,既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严惩的鲜明立场,也提醒广大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家长、学校和社会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性教育和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踊跃提问 

  围绕记者们提出的问题,大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艳一一进行解答,同时通报该院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一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更加精准规范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严惩,绝不让未成年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诉前观护帮教、不起诉后跟踪帮教和刑事执行期间帮教,防止“一放了之、一罚了之”。2021年来开展社会调查150余次,争取心理测评及疏导58人,开展在押未成年人一对一谈话47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的司法保护。 

  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落实更加全面有效 

  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有效形成综合保护的效应。2021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讲50余次,积极开展亲职教育 200余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9 份,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先后围绕校园消防安全、周边违规售烟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有效净化校园安全环境。其中办理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2022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四件典型案例之一。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社会治理协同推进。 

  2020 年大悟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等 13 家单位建立了入职审查、定期核查、沟通预警、案件线索相互移送等机制,至今共督促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 1.1 万人次。综合运用法治宣讲等线下活动和大悟检察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严格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我院办理了全市首例性侵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立案监督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