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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理念故事汇①】“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

【字号:    】        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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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遗弃孩子不仅有违道德,更是触及法律的红线。“绳之以法”固然是天理国法,但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图形式上的“不违法”。听《“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看我们如何将天理、国法、人情深度融合,让司法更有温度。 

 
 
树丛中的男婴

 

  (案发)2020年初夏的一天清晨,一位村民路过大悟县东新乡青莲村黄家湾时突然听到一阵微弱的啼哭,他寻声向路边不远处的树丛找去,意外发现了一名尚在襁褓中的男婴孤零零的躺在婴儿车内。村民看着婴儿憋得通红的小脸儿,他霎时感到不会是遗忘这么简单,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接到电话,民警迅速赶来现场。经过一番勘查最终在婴儿车内找到一张医院缴费单据,而这张单据上有缴费人的信息。民警于是通过这一关键证据锁定了王某。可王某一到公安机关,就主动坦白,婴儿是他遗弃的!他就是婴儿的亲生父亲! 

 
 

  “诉”与“不诉”的两难 

 
 

  拿到这个案子,作为一名母亲我的内心五味杂陈,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是怎样的原因使这样一个小天使被遗弃?案件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这个看似并不复杂的案件我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达到情节严重,是不是就可以提起公诉? 

  “我也是迫不得已才犯下大错,我对不起儿子,我不配当他的爸爸!”提审时,王某几度哽咽落泪,慢慢诉说起遗弃的原由:“我们全家都很期待小宝宝的降临,他在父亲节前一天出生,本以为他是父亲节最好的礼物,但是没想到他一出生就伴有先天性心脏病、双耳失聪、生殖器畸形、先天性肺炎等疾病,在医院的每一天都是煎熬,检查结果一次比一次严重,这些我都不敢跟妻子说,怕她承受不了...后来,我和父亲带孩子去武汉医院检查,经诊断医生说孩子的病无法治疗,年迈的父亲听后当场崩溃,而我望着父亲和怀里出生不久的孩子也不禁恸哭失声,心如刀绞。返程途中我越想越难过便产生了偏激的想法:既然我救不了你,看看神仙能不能救你,于是才将车开到青莲庵,不顾父亲的劝阻将孩子和推车遗弃在了路边…… 

 

 

  提审结束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的犯罪经历从平面的案卷描述中立体起来。我仿佛来到了案发前一夜,看到了这位父亲因儿子被医生宣判“死刑”后无奈而又绝望的神情,血浓于水的亲情告诉他必须倾尽所有去挽救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可是现实却说即使举债治疗孩子依旧无法存活,此时,压垮这位父亲的也许就是一张医院的缴费单。最后,他犹豫了,他彷徨,他无助,他蹲在地上恸哭,他甚至想,也许现在只有神才能救他吧…… 。 

 

  为进一步掌握案情,我们对王某进行了社会调查,走访了侦查人员、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听取了王某妻子的意见,全面了解了王某家庭情况。原来这个家庭屡遭变故,王某的大女儿也患有心脏病,王某自己也因过度劳累突发胰腺炎住院治疗,目前只有母女俩在家。最终,在我们对王某的犯罪原因、主观故意、认罪态度、社会危险性等进行分析后,考虑到如果对王某提起公诉,其妻子也将无法一个人支撑家庭负担,决定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的“交锋”

 
 

  鉴于该案案情较为特殊,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召开检察听证会,凝聚共识。可听证会刚开始,有的听证人员就对王某遗弃行为表示强烈不满,认为“生而不养,天理难容”,大家越说越激愤。我开始焦急起来,说道:“我们起诉、处罚是为了什么,不都是为了教育他们履行养育子女的义务么?”“我们不能为了诉而诉,如果一诉了之,那这个家庭就彻底完了”我原原本本汇报了补充调查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充分阐述适用法律的依据,讲透法理、情理。王某看到我据理力争的样子,突然站起来,向我们鞠躬并说道:“我会认真吸取这次教训,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照顾好妻子和孩子,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做一位好丈夫、好爸爸!”他眼眶泛红,但眼神坚定。最终,所有听证人员一致同意了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这个案子终于了结。回头想想,若当初作起诉处理,可能耗时更短、更省事儿,结论也不会出错。可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的底线。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在能达到惩戒教育的同时,也能挽救一个家庭,虽然耗时久一点、办的过程辛苦一点,但我觉得,值!从自行补充侦查到公开听证、从遗弃儿子到痛改前非,这个案件的办理也让我明白了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我们每一位检察人都要用心用情办好身边的小案,用检察人血肉之躯的温度来传递如我在诉、推己及人的大爱情怀。我想,这 就是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