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好监护职责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与义务,作为父母,工作再忙也应抽出时间陪伴孩子......”近日,大悟县检察院向五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
此前,该院受县公安局邀请,提前介入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为保障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参加中考,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案检察官以集中座谈的形式向涉案未成年人学校的校长、年级主任和班主任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成绩及社会危害性等相关情况,经调查,涉案未成年人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
审查完在卷材料后,办案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在公安机关、社区干部的见证下,检察官为五名监护人上了一堂亲职教育课,阐明家庭监护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意义,并对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最后还向五名家长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由公安机关对五名家长进行训诫,督促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对五名涉案未成年人加强监管。
据悉,为警示、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该院未检部门、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县法院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在该校为初三学生宣讲法治课,并发放宣传册。
下一步,大悟县检察院将从“爱”字出发、“教”字着眼、“帮”字入手、“育”字为标,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教育与挽救相统筹,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合力优势,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