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召开检察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职责,守护红色资源。
建在校园里的烈士墓
“六叔,找了几十年,终于把您找到了啊……”2021年7月2日,“王团长”烈士71岁的侄子王修丙和亲人们手捧菊花,从河南商城来到位于大悟县黄站镇熊畈村小学内“王团长”烈士墓前,抚碑恸哭。这是一场迟到的“团聚”,经过京鄂豫三地接力寻亲,长眠大悟的无名烈士“王团长” 终于回家。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校园内怎么会有烈士墓?
听说了社会各界接力为“王团长”寻亲的事情,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深受感动,来到黄站镇熊畈村小学内祭奠英烈,发现该烈士墓地因年代久远疏于保护和管理,致使墓碑墙体出现较大裂缝,墓墙外观破损,砖石裸露,周围杂草丛生,墓牌上字迹也较为模糊。经过调查得知,“王团长” 名为王殿禄,河南商城人。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纵队19旅56团团长。1948年10月,他在吕王镇张大包子战斗中英勇牺牲。解放前夕,临近的乡亲们从战场“接”回了牺牲的王团长和战士们,拿出自家的木棺,将他们安葬在村口。1964年重修该烈士墓时,将附近散葬的中原突围时期牺牲的四名无名烈士迁葬于该烈士墓内,共安葬烈士32名。1996年,村里把熊畈小学迁建在烈士墓边的空地上。从此,烈士墓成为学校的一部分。2007年,被大悟县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名为“中原突围阵亡烈士墓”。为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我院以“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主动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站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就如何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达成共识。
检察听证凝聚保护合力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保护合力,实现办案效果最优化,2021年8月20日,我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规局、黄站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代表、黄站镇熊畈村小学校长参加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播放了王团长烈士墓现场环境视频,直观展示其破败的现状,引发在场人员感慨和深思。相关行政单位代表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发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方案和措施,并将以此为契机,推动提升王团长等烈士墓基础设施水平,更好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价值。参会的人民监督员纷纷对王团长等烈士墓保护管理提出了许多可行的意见建议。听证会后,我院根据听证员一致意见,依法向上述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对该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并将此纪念墓地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共同维护革命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充分发挥王团长烈士墓在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王团长”烈士墓园焕然一新
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协调处理,共同制定“王团长”烈士墓地修缮维护方案,并将此纪念墓地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全力维护革命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在各级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申报投入专项资金42.2万元,耗时2个月,完成了维修改造。10月下旬,上述行政机关就本院检察建议书进行了书面回复。2021年11月,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实地开展“回头看”,查看整改效果,发现破损的墓墙重新修缮了,周围杂草已被清理,墓牌上字迹描红清晰,墓园地坪也已经得到硬化,还用大理石新制了墓碑,写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清楚描述了烈士们牺牲的经过,修缮后的烈士墓园焕然一新,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一致好评。我院以此案为原型制作的手绘动漫还被最高检收录展播。
“谢谢,谢谢你们为六叔修缮了墓地”。“王团长”烈士亲人得知后,非常感动,向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表达了感谢。
大悟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将军之乡,孕育了100多位共和国高级将领和领导人,开国将军37名,具有光荣的革命历史。守护红色资源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职责和使命,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让“烈士英魂有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