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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共护“东方宝石”

【字号:    】        时间:2024-08-12      

  朱鹮被列为世界濒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自然界中最有名的鸟类之一,素有“东方宝石”美称。因近年来生态环境改善,大悟县飞来了朱鹮,并在县域内栖息。 

  为保护朱鹮及其栖息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统一认识、凝聚公益保护共识,近日,大悟县检察院主持召开朱鹮及其栖息地保护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自规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以及朱鹮栖息地的属地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此前,孝感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社法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保护朱鹮及其栖息地的建议,大悟县检察院根据该建议依法进行调查发现,朱鹮及其栖息地未纳入专门保护,没有建立档案,没有设立野生动物(含朱鹮)的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项资金长效保障。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行政机关的相应职责,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此次会议,搭建一个各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沟通协调的平台,共同保护好朱鹮及其栖息地。   

  经充分讨论,各代表纷纷发表建议,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一是编制《朱鹮栖息地保护专项规划》。划定朱鹮栖息地保护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保护责任,逐步落实具体保护措施;二是建立健全保护机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完善经费保障,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三是加大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确保朱鹮生命安全;四是加大朱鹮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朱鹮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朱鹮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朱鹮的良好氛围。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就如何落实听证会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拟方案。由林业局牵头,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会签保护文件,对朱鹮和栖息地进行保护管理;二是抓落实。按照分工任务,由易到难一项一项推进,确保朱鹮保护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三是担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合力做好朱鹮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 

  “翩翩兮朱鹭,来泛春塘栖绿树。”朱鹮是中国生态美的象征,在中华文化中具有深厚的象征意义,人们将其视为“吉祥之鸟”。朱鹮的保护不仅关乎珍贵物种的生存,也是对绿色生态家园的守护与建设,更是对中华文化重要象征的保护和传承。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理念,以朱鹮栖息地、觅食地生态环境保护为载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让朱鹮在大悟这片土地上自由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