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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防治校园欺凌 大悟检察用法治光芒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字号:    】        时间:2024-03-29      

  朝露蕴春苗,法治向晨曦。为推进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3月19日,大悟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一行来到大悟县天有实验高级中学为300余名初中生讲授法治课,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刘刚号召学生们尊重规则、遵守法律,提醒他们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当我们不幸遇到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我们不要害怕,要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报告,同时在生活中要注意慎重择友,与同学们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法治课结合具体案件和普法视频,为师生们解读了什么是校园欺凌行为、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实施校园欺凌要承担什么后果等,教育引导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这样的违法行为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安全。授课结束后,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 

  赤子之心,聚沙成塔。下一步,大悟县检察院将持续打造未检“未来工作室”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用心用情开展好每一次法治宣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用微光汇聚成灯塔,照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