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让自己受伤,还触犯了法律,教训深刻,我保证以后绝不酒驾。”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应该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近日,大悟县检察院在县综治中心对危险驾驶、轻伤害等案件拟不起诉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充分阐述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依据以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侦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法律上的宽容处理,并不代表纵容过失,你们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违法犯罪的教训,增强法律意识,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希望他们认真悔过。
“我们这次在县综治中心召开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不仅推行了集中办案模式,精准配置司法资源,也是解决双方当事人‘法结’和‘心结’的有力尝试。”办案检察官说道。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依托综治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入驻工作的“前哨”作用,推动一站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办案看得见、听得懂、讲得透,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