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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检动态】大悟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五一”节前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字号:    】        时间:2023-04-28      

  

  “以后我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不能有抵触情绪,认真接受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警示教育结束后,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说道。 

  “五一”劳动节将近,为切实维护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稳定,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警示教育质量,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近日,大悟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该院检察干警和司法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现场点验,逐个查验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证件,逐人核对个人信息,做到应检尽检。随后,该院检察干警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检察机关职能,并从正确认识社区矫正、自觉服从监督管理、避免重新犯罪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教育,警醒社矫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付鹏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摆正位置,明确身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要牢记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身份,不参与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不给社会添乱。二是端正思想,严于律己。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积极学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价值观,加强自律,感恩回馈社会。三是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要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从行动上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要求,增强守法意识,不越雷池、不踩红线,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早日步入人生正轨。 

  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均纷纷表态,一定会严格服从司法局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自觉接受监管教育,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此次集中节前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