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烈精神千秋在,英灵浩气万古存。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爱国主义和红色文化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铭记历史、珍惜当下、重塑人生。4月3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关工委组织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到鄂豫边区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赓续红色血脉”清明祭扫红色教育活动。
在庄严肃穆的革命烈士雕像前,全体人员整齐列队,向革命先烈鞠躬致敬、敬献花篮、集体默哀,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仰。社区矫正对象代表做了表态发言,表示要学习革命先烈们的英勇献身精神,在追思先烈中汲取精神力量,重塑人生方向,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提升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用实际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
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认真学习革命先烈的感人事迹,珍惜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美好生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珍惜社区矫正改造机会,端正矫正态度,严格服从管理,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仪式结束后,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参观了烈士纪念馆,通过观看历史照片、实物展陈等资料,重温峥嵘岁月中革命先烈们为民族解放事业舍生忘死的壮举。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了解了革命先烈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斗争的事迹,让他们直观感受到“坚定信仰、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促进他们更好完成社区矫正,铸就美好幸福生活。
此次清明祭扫红色教育活动,不仅是一次缅怀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教育,更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坚定改造决心。下一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县司法局继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以大悟县本土红色文化资源为抓手,有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