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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逐绿前行,公益诉讼检察官“声”入群众

【字号:    】        时间:2023-08-28      

  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大悟县分局开展“生态兴则文明兴  共建清洁美丽大悟”为主题的环保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贴宣传标语、设立展台、摆放展板,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材料和环保袋等方式,宣传生态发展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讲解相关环保政策。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还围绕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等内容向群众科普环保知识,并结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广使用,呼吁广大群众加入保护环境志愿者队伍中来,发现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相关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引导群众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通过检察官的耐心讲解,我知道以后在遇到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情况可以向检察院反映。”宣传现场气氛热烈,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仔细阅读宣传材料,检察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本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增强了群众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为助力绿色大悟、美好大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和意义 

  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考察湖州市安吉县期间,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这一论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全国生态日,有利于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