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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看现场、听讲解、深交流——大悟县人大常委会“沉浸式”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字号:    】        时间:2023-08-17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8月16日,大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从明一行对大悟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调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晋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刚等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黄站镇熊畈村王团长烈士墓、高店乡汪洋店党支部旧址实地走访,通过看现场、听讲解、深交流,全面了解大悟县英烈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实地走访后,调研组一行在县人民检察院6楼会议室召开调研座谈会。 

  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兵民主持会议,县监察委、法院、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大悟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和高店乡、黄站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参会。 

  座谈会上,任晋红向调研组汇报了近三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下一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标进行了相关说明。与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 

  刘从明对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给予肯定,他指出,在公益诉讼方面县检察院对流域综合治理、自然资源、文物的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贡献。他还就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配合力度。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对收到的检察建议要积极落实、整改到位,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二是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流域综合治理、文物文化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电信诈骗等方面,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以及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三是各部门要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加强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对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同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掌握更多相关线索,形成公益诉讼检察合力。 

  此次调研既是对公益诉讼工作成果的真实检验,也是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的有效鞭策。下一步,大悟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和“回头看”,把“质效优先、监督精准、果断起诉”要求落到实处,以新作为展现新担当,努力推动大悟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