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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多方联动传关爱 司法救助暖人心

【字号:    】        时间:2022-12-28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继续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社区矫正对象阳某哽咽着说。近日,在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和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阳某家中。 

  2021年9月,阳某驾驶货车准备超车时,与对象行驶的被害人罗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当场死亡。阳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大悟县检察院在联合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回头看”时觉察到,社区矫正对象阳某情绪很不好,经过详细询问后得知:阳某一家在上述交通肇事一案中,主动赔偿受害方损失,在倾尽家产后仍欠下了外债60余万元。据了解,阳某膝下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女儿正在读书。今年八月到九月,阳某的父母又接连去世,悲痛交加之时阳某又在劳作时意外导致脚骨骨折,无法劳动,接二连三的不幸让阳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平时全靠我种地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现在父母都没了,我又骨折行动不便,眼瞅着地种不动,生活来源也没了着落,我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巡回检察“回头看”回来之后,阳某的话不时在检察官耳边回响,“他虽说是肇事方,但是现在的家庭情况,很可能存在因案致贫的风险,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能否多做一点来帮他一起渡过这次难关呢?”检察官想到了司法救助,于是很快便去多方收集了解政策和他的相关情况。从司法局得知,社区矫正对象阳某在社矫期间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直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章守纪,表现良好。检察官在与本院第五检察部沟通后得知,他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对象,可以予以救助。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阳某一家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急,关键是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恢复‘造血’功能。”该院与司法局联合开展救助时,与阳某所在乡镇及村居委会沟通,联系帮扶阳某发展生猪养殖,阳某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接下来,我们将全面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相结合的优势,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涉贫、涉未、涉军等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做到‘应救尽救’。”大悟县检察院检察长任晋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