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针对县域河道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活动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大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幻灯片展示县域内部分河道污染证据链,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与会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案情。经充分讨论研判,承办检察官在会议现场向责任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明确要求其限期落实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等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与会代表一致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当地水环境治理,既彰显了法律监督刚性,又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刘刚强调,此次专项活动是落实湖北省“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的重要实践,通过聚焦辖区河道治理“小切口”,助力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大文章”。
此次听证会是大悟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检察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该院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县域水生态环境,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特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县水利和湖泊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城关镇政府、高店乡政府、东新乡政府等行政机关代表列席会议。